近日,鶴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對一起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電梯設備生產企業作出行政處罰:給予警告并罰款人民幣5萬元。
4月8日,鶴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配合市衛生健康局、址山鎮人民政府對鶴山市址山鎮某電梯設備生產企業進行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檢查發現該企業主要經營生產、銷售電梯設備及相關產品,生產場所內存在噪聲、粉塵、電弧輻射等職業危害因素,檢查時生產場所內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共9人,其中7名勞動者未能出示上崗前及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資料,現場未見該企業2021年1月1日-2024年4月8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執法人員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依法對被檢企業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及未按規定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并罰款人民幣5萬元行政處罰。經處罰,該企業已充分認識自身存在的職業衛生問題,完全履行行政處罰事項,并迅速進行整改。至今,該企業已按規定完成整改工作。
下階段,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監督所)將繼續配合市衛健局,加大職業病防治的監督巡查力度,嚴厲查處職業衛生的相關違法行為,并在巡查中做好企業的職業衛生宣傳工作,推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從根本上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全力保障轄區廣大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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